近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达市公积金管〔2026〕14号),该文件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政策调整涉及购房提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以及异地购房办理流程等多个方面,引起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关注。为了帮助市民准确理解新规内容,记者走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梳理。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思路在于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并针对近年来市民在办理购房公积金业务时反映较为集中的堵点问题给出了明确回应。新规明确,缴存职工在达州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版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改为由中心业务系统直接与市住建部门数据平台对接核验。这一变化意味着,职工在楼盘签约现场完成网签备案后,即可通过“达州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或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发起提取申请,无需再往返于开发企业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开具证明。

在贷款政策方面,新规对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文件指出,若职工家庭名下在达州市范围内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全国范围内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这一调整对于曾经在外地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现已还清并出售的达州家庭而言,无疑降低了再次在本地置业安居的门槛。以通川区、达川区目前在售的多个改善型楼盘为例,总价在80万元左右的房源,按首套房政策申请贷款,首付比例较此前政策可下降约10个百分点,月供压力相应减轻。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特别强调了“购房公积金代办”业务的规范性问题。据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周边地区出现个别中介机构宣称可以“快速办理”、“包装资质”等违规行为。为此,新规明确要求,凡通过中介机构代办购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持有在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营业执照,且需与缴存职工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中心在审核时,将重点核查代办机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及业务流水,以防止违规套取行为。这一举措旨在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层面,对于不少工作繁忙、不熟悉线上操作的市民来说,选择正规的购房公积金代办服务确实能够节省大量时间。据了解,目前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专区设有导办台,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但确实不熟悉流程的老年人或特殊群体,工作人员会引导其至合作银行网点或具备资质的代办窗口协助办理。一位正在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向记者表示,自己通过正规代办机构整理材料、预约评估,整个流程比预期顺畅不少,尤其是涉及卖方的结清证明和抵押注销环节,代办人员对达州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非常熟悉,省去了不少来回沟通的麻烦。
此外,新规还对异地购房提取业务进行了优化。对于在成都、重庆等城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但户籍在达州且计划回达购房的群体,现可在达州本地公积金窗口直接申请异地贷款。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2026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约1200笔,涉及金额1.8亿元。政策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在达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缴存信息核验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这一举措有望进一步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安居。

在风险防控方面,新规也加大了失信惩戒力度。文件明确,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购房行为等方式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纳入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名单,并取消其五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同时,对于协助造假的代办机构,将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业务时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切勿轻信网络上“代提公积金”的非法小广告。
总体来看,此次达州公积金新政在提升服务效率、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业务办理全流程的监管。对于近期有购房计划的职工而言,建议提前登录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关注其微信公众号,查阅最新的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如对具体政策条款存在疑问,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前往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198号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业务大厅,现场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引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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